《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成為我國達成并實施的第8個自由貿易協定,同時也是我國與拉美國家簽署的第一個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國和秘魯在金融危機背景下談判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又在后危機時代經濟恢復初期開始實施自由貿易協定,將有力促進兩國經濟增長和友好合作,為中秘戰略伙伴關系進一步增添實質性內涵。
■90%以上產品將分階段實施零關稅
中秘自由貿易協定覆蓋領域廣、開放水平高。在貨物貿易方面,中秘雙方將對各自90%以上的產品分階段實施零關稅。可以說自由貿易協定實施后,中秘兩國攜手邁入了“零關稅時代”。記者在財政部發布的《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稅目稅率表》中看到,此前稅率在10%及以下的汽車零部件等商品此次全部調整為零關稅,原稅率超過10%的汽車類別商品也有約1.5%~3%的稅率下調。我國輕工、電子、家電、機械、汽車、化工、蔬菜、水果等許多產品和秘魯的礦產品、水果、魚類等都將從降稅安排中獲益。
在服務貿易方面,雙方將在各自對世貿組織承諾的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服務部門。秘魯將在包括研發、租賃、技術測試和分析、農業、采礦、快遞、導游等90個領域進一步對我開放,我國將在采礦、管理咨詢、研發、翻譯、體育、旅游等16個領域進一步對秘開放。
在投資方面,雙方將相互給予對方投資者及其投資以準入后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勵雙向投資并為其提供便利。與此同時,雙方還在知識產權、貿易救濟、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等眾多領域達成廣泛共識。
■服務、投資領域進一步開放
中秘兩國經濟互補性強,近年來經貿關系發展迅速。目前,中國是秘魯第二大貿易伙伴,秘魯是中國在拉美第七大貿易伙伴。據我國海關統計,2008年,雙邊貿易額達7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4%。其中,我國出口28億美元,進口47億美元。2009年,受經濟危機影響,雙邊貿易額為64億美元,同比有所下降,但仍明顯好于我國與全球貿易總體水平。其中,我國出口21億美元,進口43億美元。秘魯日益成為我國在拉美主要的投資和貿易國之一。
中秘自由貿易協定是一種互惠互利的貿易安排。從3月1日開始,中秘兩國攜手進入“零關稅時代”DDD雙方60%以上的產品開始享受零關稅待遇,另外30%左右的產品將在5~10年內逐步享受零關稅待遇。在服務、投資等方面,雙方也將相互進一步開放。中秘自由貿易協定將在促進中秘兩國互利共贏和共同發展上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同時也將給兩國企業和消費者帶來很多實實在在的好處。
貨物貿易方面能給企業帶來實利,給消費者帶來實惠。通過相互減稅,兩國產品將在對方市場上更具價格競爭力。同時,這些產品在進入對方市場時,不僅能享受關稅減免待遇,還能在通關以及檢驗檢疫方面享受便利。我國企業將可以利用中秘自由貿易協定擴大對秘魯和南美市場的出口,擴大市場占有率,特別是我國的電子、機械、汽車、化工等眾多產品進入秘方市場,將更具競爭力。此外,中秘相互開放市場,有利于我國企業實現市場多元化,逐漸減少和擺脫對傳統市場的依賴。
服務貿易領域,中秘雙方在自由貿易協定中相互進一步開放服務市場,減少了服務業的準入限制。這將為雙方的服務貿易提供者搭建一個新的合作平臺,營造更加穩定、開放的貿易環境。今后,我國將在采礦、研發等90個分領域在秘魯獲得與其國民相同的待遇,這些待遇也是秘給予外國投資者待遇中最高的。此外,自由貿易協定還為促進雙邊投資提供了便利和優惠政策,使我國企業獲得赴秘魯開展投資合作的制度性保障。
■如何用好、用足政策
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就《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實施后,我國企業如何充分利用中秘自由貿易協定優惠政策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各類企業要樹立主動開拓意識,研究并吃透中秘自由貿易區的優惠政策。
這位負責人說,進出口企業可積極了解和掌握中秘雙方產品關稅減讓范圍和減讓幅度,用好用足自由貿易協定帶來的優惠;生產企業可根據自身特點和自由貿易協定相關規定適當調整產品結構,使產品既適銷對路又能充分享受自由貿易協定優惠;服務和投資類企業以及個人,可研究自由貿易協定中雙方關于服務貿易和投資的承諾與規定,利用好優惠政策,利用自由貿易協定“引進來”和“走出去”。在營銷等環節,用好用足中秘自由貿易協定的優惠措施。在出口業務中,注意向有關機構積極申領中秘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書并知會進口商,由其提交秘方海關;在進口業務中,注意提醒出口商提供優惠原產地證書,在進口報關時享受優惠關稅,降低進口產品成本。同時,企業也應利用中秘自由貿易協定處理好貿易爭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各類企業要把握相關條款的內容,維護好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