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汽車購置稅將有新變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稱,經國務院批準,對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暫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早在本月9日,國務院即已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將減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政策延長至2010年底,減按7.5%征收”。而去年以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率享受減半即5%的優惠稅率。
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將建立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標示管理規定》,2010年1月1日起,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總質量3.5噸及以下的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粘貼《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需將不同油耗車型的《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樣本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定期公告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指標。
2010年1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將推出“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通告”欄目,公開發布并將定期更新企業報送備案的汽車燃料消耗量指標數據,為社會各界提供了解、查詢、檢索汽車燃料消耗量信息平臺。
新能源合資企業中方持股不低于50%
近日,有消息人士透露,將于明年上半年出臺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修訂稿中,提出在新建的新能源汽車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總成和基礎材料的合資企業里,中方股東持股比例不應低于50%。首次明確了新能源相關配套中的股比問題。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人士認為,在WTO中敗訴,我國廢止了《構成政策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國內零部件產業的生存環境因此受到影響,在這種背景下出臺這樣的政策對保護零部件產業意義重大。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國外很多新能源配套產業的核心技術是掌握在研究機構而不是汽車廠家手中,它們一旦與資本結合進入中國發展,不但會在中國發展新能源政策中占盡先機,還可以搶先樹立相關行業標準,為自主品牌企業進軍新能源產業制造高門檻。我國現行的汽車產業政策無法約束這種行為,而修訂稿中關于新能源關鍵總成中股比的確定,可以防范于未然。這種股權比例的確定能夠保護國內企業對新能源關鍵總成的控制權,意味著國家的新能源產業政策進一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