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稅法”。作為我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該稅法針對不同的污染源、不同的省份相應地設置了不同的收費標準。據悉,環保稅開征后,預計每年環保稅征收規模可達500億元。那么,不同地區是怎么收費的?對此,群眾又是什么想法呢?稅額標準以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設置環境保護稅的稅額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環保稅法列出了環保稅征稅稅目及稅額,也明確大氣和水污染物的稅額由省級政府確定,報經省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各省排污稅據統計,福建、貴州等省人大常委會已通過省內稅額方案,浙江、江西、江蘇、廣東等省已經對外公布征求意見方案,廣西、四川等省就方案在地市政府或企業層面調研。
各省原排污費適用不同的標準、有高有低,此番“費改稅”各省思路也有不同。原排污費標準“平移”為環保稅稅額的占據主流,部分省份則提高了標準。如福建、浙江方案等大致平移了原排污費標準,廣東、貴州等綜合考慮省內環境承載能力(擬)提高稅額標準。我們來看看具體情況:1南京治氣最狠,排污稅是國標7倍南京市的大氣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8.4元,是國家標準的7倍,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8.4元,是國家標準的6倍。
表面看起來,南京在大氣污染治理層面上,用力最狠。但實際上,本次也基本符合江蘇省的“稅費平移”原則。2山東力度蠻大前期已有鋪墊10月9日,山東省發布《關于山東省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環境保護稅的應稅污染物項目數的決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9日。
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6.0元,遠遠高于國家1.2元最低標準。其他應稅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1.2元;應稅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1.4元。適用稅額也遠超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