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越南新聞網(Vietnam Net)報道,越南財政部近日在一份文件中表示,其將要求日產汽車越南公司(Nissan Vietnam)支付數千億越南盾的進口稅欠款。
越南海關發現,2009年至2012年期間,日產越南公司進口了1,377套汽車零部件,而該公司當時在越南并沒有設立組廠,因此并不符合享受稅率優惠的汽車制造商的身份。因此,越南海關決定向日產越南公司征收5,000億越南盾(約合2,500萬美元)的稅收欠款。
財政部要求日產越南公司進行合作,將進口自2009年至2012年期間尚未進行組裝的汽車零部件再度出口,至于已經完成組裝或者以CBU的形勢進行出售而無法被再出口的,則須由相關部門進行檢查。
為了盡量縮減征稅金額,日產越南公司再出口了228套汽車零部件,并告知供應商停止向客戶交付相關的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