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8日,在胡錦濤主席出席于韓國釜山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與智利總統拉戈斯舉行了親切友好的會見。會見后,兩國領導人共同出席了中智自由貿易協定的簽字儀式。中國商務部長薄熙來和智利外長瓦爾克分別代表中國政府和智利政府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
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是由胡錦濤主席與拉戈斯總統于2004年11月18日共同宣布啟動的。自今年1月以來,雙方就市場準入、原產地規則、技術貿易壁壘、動植物檢驗檢疫、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機制以及相關法律和技術問題等進行了五輪緊張的磋商,并在10月底最終就中智自由貿易協定達成一致。這是繼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以來中國與外國簽訂的第二個自由貿易協定。
多年來,智利一直是中國在拉美的重要貿易伙伴,雙邊經貿合作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在貨物貿易領域,雙邊貿易呈現出高速發展的態勢。2000-2004年間,中國對智利的出口年均增長率達22%,中國自智利的進口年均增長率高達42%。2004年,兩國貿易額達到54億美元。同時,中智兩國的產業結構和進出口商品結構具有很強的互補性。中國對智利出口主要為輕紡、機電產品、塑料制品等商品;中國從智利進口主要為銅、魚粉、水果、葡萄酒等商品。在服務貿易和投資領域,中智雙方也存在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并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中智啟動貿易自由化進程將能進一步激發雙方經貿合作的巨大潛力,使兩國形成更加緊密的經貿合作關系,為兩國企業創造更多機會,使兩國人民享受更多實惠。同時,中智自貿區的建立,將成為中智關系新的歷史里程碑,不僅有利于深化兩國全面合作伙伴關系,使兩國在相互借鑒和取長補短中實現共同發展,成為南南合作的新典范,也將有助于密切中國與其他拉美國家的經貿合作。
據悉,在雙方完成國內批準程序后,中智自貿區將于2006年下半年開始全面啟動關稅減讓進程。智方74%的稅目進口關稅將于《協定》生效后立即降為零,中方63%的稅目進口關稅將在兩年內降為零。雙方其他產品稅目進口關稅分別將于《協定》生效后5年和10年內降為零。雙方只保留3%以下的稅目作為例外產品,保持原有關稅不變。這意味著在啟動關稅減讓進程10年后,雙方將有97%以上稅目的進口關稅降為零。此外,《協定》還規定,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某些產品實施加速降稅。除貨物貿易自由化內容外,協定還規定,雙方將在經濟合作、中小企業、文化、教育、科技、環保、勞動和社會保障、知識產權、投資促進、礦產業和工業等領域加強合作。
《協定》共分14章、121條,主要章節包括:初始條款、一般定義、國民待遇與市場準入、原產地規則、與原產地規則有關的程序、貿易救濟、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透明度、爭端解決機制、協定的管理、例外、合作和最終條款。《協定》的詳細內容可查閱商務部網站(www.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