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被稱為“經濟基本法”,商務部日前成立了負責反壟斷立法及其相關工作的反壟斷調查辦公室,該辦公室主任尚明向記者表示: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對于行政性壟斷和經濟性壟斷,現行法律缺乏系統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因此,制定反壟斷法是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需要。
尚明說,制定反壟斷法是促進企業盡快形成規模經濟和提高競爭力的需要。當前經濟生活中存在著一些企業未形成規模經濟與一些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市場的現象。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途徑,除了實施大公司大集團發展戰略,發展規模經濟,盡快提高競爭力外,就是通過制定反壟斷法,促進和保障各類企業在公平競爭中發展壯大,同時防止企業形成較大規模后產生壟斷窒息競爭,進而促進優勝劣汰機制的形成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并為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