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歐委會照會我駐歐盟使團經商處,就歐對我自行車反傾銷日落復審案進行裁決披露。歐方稱,即便在當前實施反傾銷措施的情況下,中國產品仍在以20%的幅度對歐市場進行傾銷,對歐產業持續造成損害。如取消措施,中國自行車將無可避免地繼續傾銷并對歐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和損害威脅。鑒此,決定維持當前反傾銷措施,對自中國進口自行車征收反傾銷稅48.5%。但考慮到歐自行車產業的復雜性及其與自行車零部件產業之間的關聯,有必要對上述反傾銷措施進行經常性審查,因此決定將措施延長3年。歐盟于1993年首次對我自行車征收反傾銷稅,后歷經數次復審,措施維持至今,并由30.6%提高至48.5%,措施范圍擴展至部分自行車零部件,對我相關產業對歐出口構成較大阻礙,并多次遭到歐進口商和媒體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