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公布了對中國鋁制車輪雙反案件的仲裁結果。在本案中,共有5家中國企業應訴,其中:浙江曙光實業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勝,沒有傾銷和補貼;中信戴卡輪轂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沒有補貼和相對較低的傾銷稅率的結果,應訴的5家企業總體還是取得了相較歐盟來講略好的結果。據涉案企業介紹,在整個案件調查中,澳大利亞政府認為中國政府干預了國內鋁價,因而采用LME鋁價替代國內鋁價進行傾銷幅度計算,從而高估了傾銷幅度,造成中國企業有不同程度傾銷的假象。這種做法完全違背了企業的實際,嚴重違反了中澳貿易協定及WTO公平貿易的原則。這顯然是對中國企業的不公正,是非常明顯的歧視行為。
從海關數據分析,涉案期間中國出口到澳大利亞的鋁車輪總金額為5298萬美元,扣除其中不是鋁車輪產品所涉及的零部件等,涉案總金額在4500萬美元左右。應訴5家企業占三分之一以上。
從國際貿易委員會網站(ITC)上進一步獲悉:2011年度中國出口澳大利亞鋁車輪世界排名第九,占全部出口份額不到2%;出口世界鋁車輪平均價格為4.48美元/KG,其中出口澳大利亞的平均單價為4.09美元/KG.這與2008年德國進口中國鋁車輪平均價格4.45美元/KG低0.36美元/KG。2011年澳大利亞從世界進口全部車輪產品為1.99億美元,其中從中國進口為0.81億美元,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