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自2009年11月1日起,海關總署對進口粗銅(稅則號列:ex74020000,貨品名稱:未精煉銅)中所含的黃金價值部分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此前,對于免征粗銅含金部分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呼聲早已提出。由于進口粗銅含金不能像銅精礦那樣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因黃金是無稅商品,在銷售黃金時,粗銅含金部分繳納的進口環節增值稅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要全部計入成本,企業難以承受如此高昂的稅收,令國內無法有效利用國外粗銅資源。此外,在國內企業收購利用海外資源時,國外一般要求我企業在當地建立冶煉廠,將銅資源加工成粗銅再銷往國內,粗銅進口環節增值稅不能列入免征范圍,嚴重制約國內企業利用海外銅資源受政策推動,預計明年中國粗銅進口量呈現進一步上升趨勢,但由于國際銅精礦及粗銅供應偏緊,實際進口增幅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