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灌南縣安監局工礦商貿科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立法調查的函》的通知精神,加強有色冶煉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做好有色金屬冶煉企業監管立法提供依據。灌南縣安監局組織全縣冶金企業和職能科室認真學習、組織落實,逐廠逐企開展真實有效填報工作,真實反映有色冶煉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確實準確摸清底數。其具體內容有:
一是認真填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調查問卷。對全縣9家有色金屬冶煉企業按標準劃分大、中、小型;提供地方制定規范有色金屬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建議對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實行“三同時”管理;進行企業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每年開展多次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安全檢查;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并要求備案;邀請專家督查現場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對策與建議;對發生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以案例教育舉一反三提高安全意識。
二是認真填報有色金屬冶煉行業企業調查問卷。要求真實反映本企業生產的有色金屬品種和其產量情況;簡要說明生產工藝和設備規模、先進性、安全性;分析本企業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易發生的傷亡事故;提供文件形式企業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盡力按標準完善 “三同時”手續并完成安全評價工作;對危險源開展安全警示管理;對接塵、接毒人員立爭按規定進行定期體檢;補救安全投入不足影響安全生產現象;完善編制按實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應急救援演練。